山东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,这些财政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大气污染难题、提高水生态环境质量、加强农村环境保护、提升生态修复能力、推进节能减排。截至今年11月底,有118亿元用于支持节能技术产业化和节能技术改造、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等领域,80亿元用于加强海绵城市、地下综合管廊建设,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等方面。
山东省还通过税收政策引导,强化企业治污减排责任,倒逼“高污染、高耗能”产业加快转型升级、推进绿色发展。对企业从事规定条件的资源综合利用业务,即征即退增值税;对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的环境保护、节能节水专用设备,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%从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。
今年前三季度,山东省(不含青岛)申报环境保护税3.03万户次,申报应纳税额22.19亿元,减免税额7.87亿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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